闽教院训〔2023〕16号-福建教育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与应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高职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精神,依托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用新思路、新机制、新模式设计建设实训基地,提升职业院校实训教学质量,福建教育学院拟举办2023年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与应用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加深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了解,规范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推进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提升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应用水平,推动实验实训教学发展。
二、研修内容
解读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政策与建设思路,分享虚拟仿真实验的设计、构建、实践教学新方向,指导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申报,优质院校分享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与教学应用经验等。
三、研修对象
各职业院校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实训处(中心)、教研室、教育技术中心、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实训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等。
四、研修方式
(一)专家引领、互动研讨
职教领域及行业知名专家进行有针对的理论引领和问题解决,以案例为载体开设专题讲座,教师在教学中与参训学员积极互动研讨。
(二)主题研讨、经验分享
在专家引领下就“元宇宙+职业教育”进行主题研讨,使参训教师之间思维碰撞,共同成长。
(三)案例评析、内化反思
结合具体的教学案例,探讨反思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与教学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疑难问题,提供有效应对策略。
五、研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7日。
地点:泉州。
六、研修课程安排
备注: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实际为准。
七、研修经费
(一)培训项目收费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8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250元/人/天(不含食宿),培训费共计1000元/人(250元/人/天*4天),食宿代为统一安排,学员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
2.450元/人/天(含食宿),培训费共计1800元/人(450元/人/天*4天),食宿统一安排,培训费由学员派出单位统一转账,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
(二)各报名单位若需提前缴交培训费,请转入福建教育学院账户(汇款请备注“2023虚拟仿真+单位名称+报名人数”):
开户名:福建教育学院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开户行账号:1501 0141 4000 0598
(三)各报名单位直接缴交培训费,经确认缴费成功后将由福建教育学院开具正式发票(务必在报名表上填写报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八、报名方式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请在下方下载《2023年职业院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与应用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信息表》(样表见附件),于2023年6月23日前将电子名单(Excel格式,命名为“2023虚拟仿真+单位名称+报名人数”)发送至福建教育学院邮箱sjypxzxzjpx011@163.com。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参训学员出勤和完成学习任务情况,对学员的学习效果采取过程性评价,考核合格者,颁发福建教育学院培训结业证书并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二)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做好参训人员的通知、跟进和服务工作,利用微信、QQ等信息技术手段,保持与我院及参训人员的沟通,确保及时、准确传达研修的各项事宜。培训通知文件以及参训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可登陆福建教师教育网(https://jsjy.fjjyxy.com)通知公告栏目浏览并下载。
(三)联系方式
培训项目负责人 陈玉妹 13950109060
福州、宁德、莆田、平潭 王 欣 18250128570
厦门、泉州、漳州 官志鹏 14759576669
南平、三明、龙岩 黄国梁 1885982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