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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闽教院训〔2023〕15号-福建教育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精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科研水平,促进职业院校教学质量发展,福建教育学院拟举办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从增强职业院校教师的教科研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切入,推进职业院校教师提升论文撰写能力、课题研究能力、教学成果转化能力,助力教师培育更多高质量教学成果,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教学教研能力。

二、研修内容

厘清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撰写思路,明确职业院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路径,掌握教学成果申报的选题、方法、途径、申报工作,探究教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践等。

三、研修对象

职业院校相关领导、中层干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科研人员等。

四、研修方式

(一)专家引领、互动研讨

职教领域及行业知名专家进行有针对的理论引领和问题解决,以案例为载体开设专题讲座,教师在教学中与参训学员积极互动研讨。

(二)主题研讨、经验分享

在专家引领下就“职业院校教科研工作分享”进行主题研讨,使参训学员之间思维碰撞,共同成长。

(三)案例评析、内化反思

结合具体的教研案例,探讨反思教师教研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疑难问题,提供有效应对策略。

五、研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29日。

地点:厦门。

六、研修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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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实际为准。

七、研修经费

(一)培训项目收费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8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250元/人/天(不含食宿),培训费共计1000元/人(250元/人/天*4天),食宿代为统一安排,学员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

2.450元/人/天(含食宿),培训费共计1800元/人(450元/人/天*4天),食宿统一安排,培训费由学员派出单位统一转账,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

(二)各报名单位若需提前缴交培训费,请转入福建教育学院账户(汇款请备注“2023教研能力+单位名称+报名人数”):

开户名:福建教育学院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开户行账号:1501 0141 4000 0598

(三)各报名单位直接缴交培训费,经确认缴费成功后将由福建教育学院开具正式发票(务必在报名表上填写报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八、报名方式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请在下方下载《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信息表》,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电子名单(Excel格式,命名为“2023教研能力+单位名称+报名人数”)发送至福建教育学院邮箱sjypxzxzjpx009@163.com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参训学员出勤和完成学习任务情况,对学员的学习效果采取过程性评价,考核合格者,颁发福建教育学院培训结业证书并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二)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做好参训人员的通知、跟进和服务工作,利用微信、QQ等信息技术手段,保持与我院及参训人员的沟通,确保及时、准确传达研修的各项事宜。培训通知文件以及参训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可登陆福建教师教育网(https://jsjy.fjjyxy.com)通知公告栏目浏览并下载。

(三)联系方式

培训项目负责人                  陈玉妹   13950109060

福州、宁德、莆田、平潭    王   欣   18250128570

厦门、泉州、漳州              官志鹏   14759576669

南平、三明、龙岩              黄国梁   18859820789

闽教院训〔2023〕15号-福建教育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pdf

附件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参训人员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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